作者 : 起源: 2018/12/25 22:22:28
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活动,凭据刑法有关划定,现就解决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合用司法的若干问题诠释如下: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划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拥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划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罚的;
(三)曾因有意犯罪受过刑事查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犯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共同追缴工作,以至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拥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划定的情景之一,或者拥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划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屡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至公共财富、国度和人民利益遭逢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划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充公财富。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拥有本诠释第一条第二款划定的情景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划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充公财富。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拥有本诠释第一条第三款划定的情景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划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充公财富。
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划定的“数额出格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充公财富。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拥有本诠释第一条第二款划定的情景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划定的“其他出格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充公财富。
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拥有本诠释第一条第三款划定的情景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划定的“其他出格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充公财富。
第四条 贪污、受贿数额出格巨大,犯罪情节出格严重、社会影响出格恶劣、给国度和人民利益造成出格重大损失的,能够判正法刑。
切合前款划定的情景,但拥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状、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预防、削减侵害了局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能够判正法刑缓期二年执行。
切合第一款划定情景的,凭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能够判正法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平生禁锢,不得减刑、假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幼我使用,进行犯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该当遵循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划定以挪用公款罪查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划定的“数额巨大”。拥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划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幼我使用,进行投机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划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划定的“数额巨大”。拥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划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度工作人员贿赂,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该当遵循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划定以贿赂罪查究刑事责任。
贿赂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拥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该当遵循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划定以贿赂罪查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贿赂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贿赂的;
(三)通过贿赂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出产、环境;さ燃喽街卫碇霸鸬墓裙ぷ魅嗽被呗,执行犯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贿赂,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 犯屑み罪,拥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划定的“情节严重”:
(一)贿赂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贿赂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拥有本诠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划定的情景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度工作人员贿赂,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划定的“使国度利益遭逢重大损失”。
第九条 犯屑み罪,拥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划定的“情节出格严重”:
(一)贿赂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贿赂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拥有本诠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划定的情景之一的;
(三)其他出格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度工作人员贿赂,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该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划定的“使国度利益遭逢出格重大损失”。
第十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划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合用尺度,参照本诠释关于受贿罪的划定执行。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划定的对有影响力的人贿赂罪的定罪量刑合用尺度,参照本诠释关于贿赂罪的划定执行。
单元对有影响力的人贿赂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该当遵循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划定以对有影响力的人贿赂罪查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划定的非国度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划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依照本诠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尺度划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划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犯法活动”情景的数额起点,依照本诠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犯法活动”的数额尺度划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划定的对非国度工作人员贿赂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依照本诠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贿赂罪的数额尺度划定的二倍执行。
第十二条 贿赂犯罪中的“财物”,蕴含钱币、物品和财富性利益。财富性利益蕴含能够折算为钱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建、债务免去等,以及必要支付钱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游览等。后者的犯罪数额,以现实支付或者该当支付的数额推算。
第十三条 拥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该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组成犯罪的,该当遵循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划定定罪处罚:
(一)现实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
(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过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
国度工作人员索取、收受拥有高低级关系的下属或者拥有行政治理关系的被治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权柄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四条 凭据贿赂犯罪的事实、情节,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能够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划定的“犯罪较轻”。
凭据犯罪的事实、情节,已经或者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的,能够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划定的“重大案件”。
拥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能够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划定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
(一)自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把握的重大案件线索的;
(二)自动交待的犯罪线索不属于重大案件的线索,但该线索对于重大案件侦破有重要作用的;
(三)自动交待贿赂事实,对于重大案件的证据网络有重要作用的;
(四)自动交待贿赂事实,对于重大案件的追逃、追赃有重要作用的。
第十五条 对屡次受贿未经处置的,累计推算受贿数额。
国度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前后屡次收受请托人财物,受请托之前收受的财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该当一并计入受贿数额。
第十六条 国度工作人员出于贪污、受贿的有意,犯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元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能够酌情思考。
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度工作人员知路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该当认定国度工作人员拥有受贿有意。
第十七条 国度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组成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第九章划定的渎职犯罪的,除刑法还有划定表,以受贿罪和渎职犯罪数罪并罚。
第十八条 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所有财物,该当遵循刑法第六十四条的划定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富该当实时返还。对尚未追缴到案或者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该当持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十九条 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该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该当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充公财富;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该当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充公财富。
刑律例定并处罚金的其他贪污贿赂犯罪,该当在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判处罚金。
第二十条 本诠释自2016年4月18日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颁布的司法诠释与本诠释不一致的,以本诠释为准。